5月9日那天

接獲部落客好友消息說我被盜文了

相關網址:http://junnai841.pixnet.net/blog/post/73701703

老相好應該一看就明白

這就是我的文章啊!

照片全都是我的logo

(這故事是說千萬不要偷懶不弄logo)

沒想到老身這麼小咖也會被盜文啊))) (地上翻滾)

中午搜尋了一下對策

剛好部落客前輩也遇上了

寫了這麼一篇:http://joy0616.pixnet.net/blog/post/146304336

上面並有保智大隊的連結(←現在我也有了)

但是我實在是很不想跑法院

所以我在當天留下了第一篇留言

請該盜文部落格撤除我的文章

等了幾天沒反應

我又留言提醒了一次

並警告對方我會提告

結果依然不理

(還是根本沒在看?)

所以我留了第三次

並告知對方我準備提告

 

舉發對方要提供相關資料

藥師吉米這一篇有教:http://drugs.pixnet.net/blog/post/36053239

請先將網頁擷取下來

我是將對方盜文的那篇文章全部列印下來

結果至保智大隊時

原來也需要我自己那篇文章的資料

所以自己的也要記得列印哦!

接著保智大隊還會做影音及文字筆錄

想到這裡

我就更抗拒了

真的很麻煩呀!

好吧!

老身想起幻波公子說過「莫急 莫慌 莫害怕」

不認識幻波公子的人就別問了

這是年代問題

我一吃完晚餐就請我弟陪我去了

連牙都來不及剃

好怕被發現我晚餐吃了什麼

做完筆錄後告知

約1~2個月會知道對方是誰

然後會收到法院傳票

目前就靜待後續通知了

兩個月以後再讓我們繼續看下去~

(揮手下降)

 

等等

(再冒出來)

我有特地問一下

關於開庭地點

是依照被告戶籍地決定

這點請同仁們多加留意一下

(再度下降)

 

 

 

保智大隊

檢舉專線:0800-016597

新店服務處:新北市新店區安豐路66號

中和服務處: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210巷2弄1號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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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妮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