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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JR麻
我會記得妳滴...ㄎㄎ


解釋一下遊戲規則,被點到名的人要做的事有二點
1.發一篇文章寫出自己的5個怪癖(很多吧?!)
2.下方再點名5位幸運的好朋友(再去逼對方也寫下五個怪癖)


我想想
我好像不少
真要講起來嘛~
1.每晚睡前一點要跑三、四次廁所,沒有尿意我才睡得著(大概2分鐘跑一次)
2.只要想睡,就什麼都顧不得了...常被S拔念
3.收集名片...這算不算ㄚ?要漂亮、特別的我才要唷!
4.相片我喜歡加註記,所以老是想把相片洗出來
5.不喜歡一個人獨處,舉凡逛街、看電影、餐廳吃飯...,一定要有人跟我一起



這樣說完了
很無趣吧!
哈哈
下面看到自己名字的
不要跟我斷絕朋友關係ㄛ~
1.肥媽
2.泡菜+豆芽媽
3.OUI麻...千萬不要揍我
→既然被點過了,那概寫Oui本狗囉!我相信也不少,哈~
4.William麻
→一樣改寫William囉!這樣人家會不會說我賴皮呀?
5.Bingo麻
既然有人說被點過了
那我多點一名囉!
6.天才曹操,就是你!你躲不掉了


被點過的再告知我
我再換過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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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妮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